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永康市分公司2021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ZJZT-2021-10847)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1、更正内容:
合同包2-米油副食品日用品,删除“提供自提网点”
合同包1-食堂食材采购(含配送),增加“提供自提网点”
2、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 地 址:杭州河东路215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邮 编:310000
电 话:0579-87128893 项目负责人:赵阳君
项目联系人:胡雄风
电 话:19905711715
电子邮件:huxiongfeng.gyl@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天水支行
账 号:3110830019318416382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盖章)
2021 年 4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