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128220230037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靖江市分公司三级物流县级共配中心项目已由靖江市行政审批局 以 靖行审备(2022)90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靖江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靖江市分公司三级物流县级共配中心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 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人民中路115号
2.2建设规模:新建一栋单层建筑,用作生产用房,面积为1441平米,无站台,结构为钢结构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工期 |
3212822023003701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靖江市分公司三级物流县级共配中心项目 |
新建一栋单层建筑,用作生产用房,面积为1441平米,无站台,结构为钢结构 |
374.25 |
120日历天 |
2.4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进场后预付合同价的10%(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包括农民工工资),在取得审计报告后付至最终审计结算价的97%,缺陷责任期为二年,缺陷责任期满后中标方提出请求后,付清最终结算金额的3%尾款(无息)。为保障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付款资料,以便发包人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协议》的要求,按月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发包人每月拨付的人工费用,发包人有权在应付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减,承包人不持异议。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 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其他
①?7?1 自 2021 年 3 月 24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7?1 自 2022 年 3 月 24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7?1 自 2022 年 12 月 24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 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⑤□ 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6)?7?1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2年12月-2023 年 2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7?1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3(5)、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4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外项目交易系统http://218.90.228.198:8082/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领取招标文件。
4.3报名费 50元(其中软件与平台工具使用费50元,招标文件费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3 年 4 月 4 日 14 时 30 分。
6.1 是否评定分离: 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靖江市分公司
地 址:江苏省靖江市人民中路115号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18115911599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扬州路600号
联 系 人: 龚先生
电 话: 17315990303
9.1“交易平台”的注册、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9.2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9.3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9.4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登录密码、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9.5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 CA 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9.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本项目为招标人自愿招标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及以上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招标人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