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2024年度防暑降温用品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4-08-20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2024年度防暑降温用品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众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2024年度防暑降温用品采购项目(二次)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2024年度防暑降温用      

  品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LNZXXMGL2024026CGGK

  3、项目概述:防暑降温用品,包括茶、水、饮料等。

  4、招标内容:防暑降温用品,包括茶、水、饮料等,份防暑降温用品价值90元。

  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最高限价

  有效期

  01

  市内:防暑降温用品

  720

  6.48万元

  自签订合同后一年

  02

  兴城市:防暑降温用品

  226

  2.034万元

  03

  绥中县:防暑降温用品

  194

  1.746万元

  04

  建昌县:防暑降温用品

  177

  1.593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12.26万元,报价方式(投标人参照标准价格对折扣比例进行报价,最高不得超过100%。结算时每份防暑降温用品(价值90元)*投标人报价折扣进行结算。),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投标人需提供在所投标包组地区内有固定经营场所的证明。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至 2024  年 8 月 26  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众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或向邮箱lnzxxmg@126.com发送报名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报名需提交的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3)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提供2不用提供3,提供3需同时提供2和3)(4)投标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5)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截图及承诺)(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包,售后不退。打款账号:杨丽娜(个人):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6214 4908 1000 8180 820 或现金。邮购招标文件的,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50元(含手续费)后 3日内寄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及签到: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09】月【09】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并在【2024】年【09】月【09】日13:30-14:00(北京时间)完成纸质投标文件“签到”流程。(2)递交地点:辽宁众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纸质版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

  (1)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辽宁众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开标。

  (2)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9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辽宁众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胜利路14-1号附近(连山区中医院附近))现场开标。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到。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龙港区二号小区海星路中段11号,审计局路口

  邮    编: 125001      

  项目联系人: 张洪涛  

  电    话:0429-2139965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众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187-27号楼C

  邮    编: 125001      

  项目联系人: 杨丽娜   

  电    话::0429-5067888/18642909555

  --户名: 辽宁众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街支行

  --账    号:2001 2853 3470 0000 0013

  --电子邮件:lnzxxmgl@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