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吉林省新媒体运营中心空调新风设备购买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2025-06-23来源:采购平台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吉林省新媒体运营中心空调新风设备购买项目”(项目编号:RS2025-419-YZ085)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吉林省新媒体运营中心空调新风设备购买项目

二、项目编号:RS2025-419-YZ085

三、预算金额:24.0447万元(含税),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据实结算,是财务预算内项目,费用由长春市分公司承担,投标单位需报单价和总价,均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以总价计算报价分值。预算限价表如下:

序号

类别

设备名称

设备规格

单位

预算单价

数量

预算金额

1

空调部分

室外机

制冷量40kW,制热量45kW

53680

1

53680

2

室内机1

冷量2.2kW,制热量2.5kW

3850

1

3850

3

室内机2

制冷量3.2kW,制热量3.6kW

4150

1

4150

4

室内机3

制冷量3.6kW,制热量4kW

4450

2

8900

5

室内机4

制冷量4kW,制热量4.5kW

4750

4

19000

6

室内机5

制冷量6.3kW,制热量7.1kW

5150

1

5150

7

室内机6

制冷量8.0kW,制热量9.0kW

5550

1

5550

8

铜管

Φ28.6

145

165

23925

9

PVC-U冷凝水管材

Φ25

8

56

448

10

PVC-U冷凝水管材

Φ32

16

35

560

11

PVC-U冷凝水管材

Φ40

26

108

2808

12

分歧管

FQ01A

156

5

780

13

分歧管

FQ01B

220

3

660

14

分歧管

FQ02

475

1

475

15

碳钢通风管道

镀锌铁皮0.75厚

平方米

96

38

3648

16

出风百叶

400*400

125

10

1250

17

回风百叶

400*400

125

10

1250

18

检修口

400*400

160

10

1600

19

设备支架

 

公斤

15

38

570

20

帆布软连接

 

平方米

130

16

2080

21

保温

B1级20mm

立方米

2850

1

2850

22

控制线

2*1.0

9

64

576

23

穿线管

pvc20

8

64

512

24

信号线

2*0.75

6

32

192

25

线控器

 

350

10

3500

26

制冷剂

410A

公斤

150

90

13500

27

管道支架

铜管水管风管吊筋抱箍

公斤

15

60

900

28

人工费

 

15000

1

15000

29

新风部分

新风机1

600m3/h

9950

1

9950

30

新风机2

400m3/h

5980

3

17940

31

新风管道

PVC200

68

185

12580

32

新风百叶

300*200

125

10

1250

33

出风百叶

300*200

125

7

875

34

检修口

400*400

160

4

640

35

控制线

2*2.5

15

39

585

36

控制线

2*1.0

9

39

351

37

软连接

Φ210,长500mm

平方米

160

4

640

38

穿线管

pvc20

8

45

360

39

线控器

 

350

4

1400

40

防雨帽

Φ200

64

8

512

41

人工费

 

16000

1

16000

总计

240447

注:以上价格包含但不限于税金、运输费及相关安装调试费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单位:元)

注:由于项目的统筹安排,预算分类项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服务协议生效期限内任务的数量及金额不做任何承诺或保证,即招标人不保证有足够的任务以满足中标人。投标人在投标前对此应有足够的风险认识,一经投标,即视为投标人愿意无条件承担有关风险并放弃一切与此相关的求偿权利;

四、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1.本项目为新媒体运营中心购置配套空调新风设备,以满足新媒体运营中心的日常运营。(具体内容详见预算限价表);

2.技术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技术规范要求。(详见附件4);

3.本项目完成招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采购人通过流程优化、工艺改造等提高工效或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致使合同履行的基础条件发生变化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规定前提下,经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如结算价款有压降(金额、结算标准、付款方式及条件),或合作条件、质量等合同条款有调整,需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政府主管部门、招标方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招标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中标公司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中标公司承担责任。

五、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总包,不分标段,选择一家单位提供设备。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5.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6.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或承诺书);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9.其它信誉要求: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

10.近三年(2022-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11.投标人须具备依法缴纳税收以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以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5年6月23日—2025年6月27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356886907@qq.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报名时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2.售价:300元/套,(以代理机构提供的账号进行支付),售后不退。缴纳方式:现金、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均可。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大经路支行

账号:922002010011018894

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7月3日14时00分,地点为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一室(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函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00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431-82757479

代理机构: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联 系 人:胡海燕、王蕴青、成璐

联系电话:0431-81815311,15568886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