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邮件处理中心机械臂自动供件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委托,对沈阳邮件处理中心机械臂自动供件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250619HW0024-0016)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
沈阳邮件处理中心机械臂自动供件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项目概述:沈阳邮件处理中心机械臂自动供件系统设备,包含:胶带输送系统胶带输送系统1个、机械臂系统4个、五面扫码仪2个。使用的范围:沈阳邮区中心(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集散中心)。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沈阳邮件处理中心机械臂自动供件系统设备,包含:胶带输送系统胶带输送系统1个、机械臂系统4个、五面扫码仪2个。总预算166.5万元,费用由集团公司寄递事业部承担,记速递账。
四、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考虑本次采购货物用于对现有设备的升级改造的原因,项目实际情况符合《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第一章第四条第三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中第1种情形“涉及设备扩容、升级及相关服务采购,除原供应商外,其他供应商不具备相关实施能力或实施后会影响设备功能服务的”情形。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并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实施。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六、公示的期限
该项目的公示期限自2025年08月12日起至2025年08月15日止。
七、异议的受理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反馈给代理机构。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1号
邮 编:110013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24-2256105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大东区轩兴二路10号10门
邮政编码:110045
项目联系人:杨海宁、郑晨、王璐、张颖
电 话:15640315278
户名: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城内支行
账 号:21050139000800000492
电子邮件:zbb@gzxmg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