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恩施州邮政分公司视频制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TF10048500520026,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项目内容:全州8个县市分公司、州分公司的视频制作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服务清单。
1.3采购预算:48.5万元。
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5本项目设置单价和总价最高限价(详见明细清单),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都将被废标。
服务内容 | 单位 | 单价(元) | 预估数量 | 含税总价(元) | 规格要求 |
企业宣传片 | 分 | 1500 | 160 | 485000.00 | 拍摄+剪辑 |
百字 | 20 | 750 | 配音 | ||
秒 | 100 | 600 | 特效动画制作 | ||
分 | 800 | 100 | 剪辑 | ||
活动拍摄 | 天 | 4500 | 20 | 现场活动录制和后期视频剪辑、配音(乐)、特效动画制作等 |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4.1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3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7日17时00分
4.2 比选文件费用:人民币伍佰元(¥500.00元)整
4.3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比选文件标书费转账至我公司账户,逾期转账无效,比选文件售后不退。转账成功后将缴纳凭证和开票信息发送至邮箱15071248771@139.com。报名审核通过后,我司将按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放比选文件。
开 户 名: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账号:12590209571000100004567
5.1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26号中金寰华大厦3楼313室。如需邮寄,供应商需在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26号中金寰华大厦3楼313室,刘晨15071248771,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快递公司派送延误或响应文件污损、损毁等风险。
6.比选开标会
6.1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26号中金寰华大厦3楼313室
6.2时间:2025年11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1采购代理: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26号中金寰华大厦3楼313室
联 系 人:刘晨、史骏、刘龙武、戴春伟
电 话:15071248771
邮 箱:15071248771@139.com
8.2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公司
详细地址: 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
联系人: 向经理
联系电话:180406555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公司/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2日